一般来说,中心城市的市长去参加活动都是“出席”“光临”“指导”一类,如果参加不了,通常是“公务繁忙”“另有重任”等言辞,仿佛他的能不能够到场,都有十足的冠冕堂皇的借口。可是,广州的现任市长就破例了,“"感谢上级领导体谅,获准请假!"换好衣服后,市长张广宁一脸兴奋地向记者透露。
”(见新快报2008.7.20.A03版)
另一条消息很有趣,各大网站争相报道钓鱼台国宾馆4次阻止东城法院法官和法警入内执行公务而被罚的事情。7月17日,北京市东城法院通过司法专邮向钓鱼台国宾馆开出10万元的罚单,其依据是“据修订后的《民诉法》,法院对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业务的单位,可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予以拘留”。
这两条消息从外在表现原本看来风马牛不相及,可是其内核却还是有诸多的巧合:
一是市长给谁请假?是其“上级领导”;宾馆为何抗法?因为其“是不完全开放单位”,“门卫确实没有权利随便放人进入”——所以都是需要上面批准的,哪怕是正常的公务行为。
二是市长为何要参加活动?纯粹锻炼身体肯定是虚伪的,主要还是因为这是他的工作,需要以此凸显政府各部门整治珠江的现实效果;法院为何要开出罚单?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个机构需要特别批准,宾馆保安部会在前三次都说“联系不到领导”,不让法院人员进门——所以都是为了工作而不惜付出一切的好同志。
但是在根本意义上不一样的就是:市长是为了激励工作的热情,遵循了工作的准则;宾馆是蔑视了法律的权威,挑战了法律的底线。
市长的请假让世人知道,所有的工作都是有规定的,所有的制度都是需要遵守的,而且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至于超了市长就停下等与其说理解为行政强权的延续,毋宁说是此项活动象征意义的体现)。当然习惯于发号施令的高级领导干部要说出“请假”的字眼,在现阶段来说本身就有较高的素质和勇气。
宾馆的牛气(现在流行史上“最牛”之类的话语,他应该算是“最牛的宾馆”了)缘由何在?因为他是钓鱼台国宾馆,因为他错位地认为自己就是高于法律的某种权力的化身和代言人。或许他很是高高在上,但是他的心底里就是把自己当成了主人,而不是要打的对象!
按理说,法院执行公务是十分权威的。如果连续三次都吃闭门羹,最后才来进行罚款,除却起码的法律程序以及正常的沟通交流外,我是认为这无异于代表了现在某种体制机制运行上的尴尬。
基于钓鱼台国宾馆在现实政治、经济、社会活动中的特殊定位,管理按理应当十分完善。当他将房屋租给其他单位时,就无疑用其自身的公信力、影响力为这个单位提供了信用担保。对于法律问题,本来还有多种渠道和途径来认真加以解决,至少不会让世人觉得凡是粘了“国字号”光彩的都那么牛气冲天,最低限度也不能够以此作为护身符,扮猪吃老虎,三番四次阻挠执行公务,把罪过和责任都揽于一身。
市长请假客观上虽然是因为多项公务只能够选择参加其中一个,但即使在现实工作当中,也是自我严格要求的必然,充分体现了一个有魄力、魅力的新时代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大气,同时告知世人的勇气至少目前也是值得赞许的,他不仅不掉架子,反而更有面子。
宾馆抗法虽然有千般理由、万个借口,也于法于理背道而驰。牛气哄哄的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拉大旗作虎皮的最终不会由好下场。或许世间的法则既是如此,努力突出权力、彰显地位的,无时无刻不在看似风光无限的道路上自我掘墓:集中了权力,汇聚了矛盾,无限的招摇,无尽的灭亡。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