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长管法院
误解了市长职能
昨日11时,张祖林接待了来自石林的段女士,一听到市长亲切地问:“您家贵姓?”段女士立即泣不成声,边哭边向张祖林诉说自己的遭遇,张祖林一边听一边劝:“您慢慢地说,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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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女士告诉张祖林,从石林县城至石林的路是她出钱修的,几经周折不仅没要到款还被“害”进了公安局,通过诉讼后,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应该赔给她一些费用,但她认为这些费用远不及她的损失,希望市长做主帮她要回她应得的款项。
听完段女士的反映,马军告诉段女士:“这位女士,首先我想跟你解释一下,咱们政府和法院是属于一个平级单位,市长是不能干预法院院长,甚至不能管法院院长的,所以你找到市长也没有办法帮你解决问题。市长只能解决他能管的事情,你只能找到上一级法院进行申诉。”马军建议,请市长批示昆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争取帮助段女士启动申诉程序。
随后,记者从4个接访室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许多市民上访的问题都涉及到了司法机关,他们大多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市长难以就这些问题做出批示,因为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司法裁判权,不受其他机关(含政府)、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
提醒:涉法问题
应找律师或法院
作为昆明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马军昨日也在1号接访室里接待了不少的访客。在结束了上午的接访工作后,马军表示,3月20日所排到号的1250名上访市民,估计有近800名访客无法从几位市长那里得到满意答复,因为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超出了市长所管的范围。
“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方面可能是接待日的接访范围宣传不到位,另一方面则是上访群众主观造成的,他们总认为一市之长能管一市的所有范畴,其实市长是不能管司法方面的事情的。”马军说,从昨日的接待日可以发现,市民的法制观念在增强,但他们的法律观念还比较模糊,例如:违章建筑的一般问题,市长可以批示规划部门来解决,但如果该问题涉及到法律纠纷,就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市长不能就此再做过多干涉,最多只能请规划部门来协助调查。
马军建议,在下一次市长接待日来临之前,昆明市信访局会进一步对接访范围做更细更广的宣传,一方面避免涉法上访群众绕弯路,另一方面也能使真正需要市长解决问题的群众更快地见到市长。同时马军建议,广大市民在上访时先分清自己的问题是否涉及法律纠纷,如果涉及了,那就不用找市长,而应该找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咨询。 (生活新报 记者 李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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