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7月21日电 (记者 徐小勇通讯员张淑蓉)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工商局获悉,截止2008年6月底,该市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64起,案值26万元。
据了解,从2007年8月开始,宁波市工商部门开始全面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专项行动,集中对商品批发另售市场、旅游纪念品市场、城镇小商品集散地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学校周边地区的小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等重点市场进行了深入的拉网式检查。
期间,宁波工商部门开展了三次集中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8565人次,检查经营户15787家,检查商品交易市场393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50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14646件,没收侵权标识9054件,没收专门用于制造假冒侵权标识的工具5件(套)。
工商部门从查获的案件分析认为,主要的侵权行为包括:未经“奥标”权利人许可,擅自从事“奥标”商品另售业务,在自己生产的商品上擅自打上奥林匹克标志。利用广告和媒体,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侵权的商品主要是一些装饰品、服装等商品,商家通过种种不法行为,目的是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以此来获取高额利润。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