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石家庄7月22日消息(记者徐江帆邯郸台记者张双飞)邯郸市日前研究通过了《邯郸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该《办法》报河北省政府批准后,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医疗费报销。
《办法》规定:参保范围为不属于城镇职工和新农合医保范围的城镇居民。
参保人员筹资标准分两类:即中小学阶段学生及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人员和18周岁以上人员(包括18周岁以上低保对象、重症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人员)。另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同时建立大额医疗保险,并对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每年度支付医疗费最高额,以及大额医疗保险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赔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作了明确规定。总体上参保筹资标准有所提高,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贴,相对的补助医疗费用得到增加。
据了解,去年邯郸市在主城区探索实行的新城合制度,社会效果很好,群众非常满意,参保人员达到26.8万人,近万人直接受益,为了与国家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接轨,为城镇居民提供更高标准的医疗保障,该市的“新城合”于今年1月1日停止收费和运行,开始着手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订相关措施,以实现新老制度的衔接和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