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方统计:截至15日台金融机构买卖人民币分别达1.02亿和2.38亿元 新华网台北7月22日电(记者陈键兴 秦大军)台行政当局“陆委会”表示,自开放人民币在台兑换以来,截至本月15日,台湾各金融机构共计买入约1.02亿元人民币,卖出约2.38亿元人民币。
台“陆委会”22日上午召开第194次委员会议,邀请台金融主管机构就“开放人民币在台兑换实施事宜及执行情形”提出报告。台“陆委会”在会后的记者会上公布了上述相关数据。
据统计,截至7月15日,台金融主管机构已核准岛内19家银行、共1570家总分支机构办理人民币买卖业务。此外,委托台湾银行许可办理人民币收兑业务的兑换处已达108家。
台“陆委会”发言人刘德勋在记者会上还透露,台行政当局有关主管部门近日将发布实施“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的有关修正案,大陆专业人士提出来台申请的时间将由原来的预计来台之日2个月前改为1个月前。同时,从申请至发证的审查作业流程将控制在1个月内完成。
刘德勋表示,这一规定的修正是因应两岸交流持续发展,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交流数量日增,希望能提供更便捷的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