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就上诉法庭日前颁布的有关遣送人士裁决,香港保安局发言人回应说,特区政府会继续按照《入境条例》有关条文对等候遣送人士(包括酷刑声请人)行使羁留权。
发言人说:“上诉法庭的裁决并没有否定有关单位可根据《入境条例》赋予的权力,对正等候被遣送离港的酷刑声请人予以羁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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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指出:“尽管司法复核个案的4名申请人在一年多前已经获担保释放,上诉法庭裁定根据香港《人权法》第五章的规定,有关的羁留不得是任意作出的,而有关羁留的理据和程序必须明确而又易于知悉。我们会小心研究判词,稍后决定会否提出上诉。”
发言人还表示:“但入境处已实时实施一些额外措施,以确保所有被拘留人士知悉有关的政策。我们相信这些措施有助回应法庭的关注。”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