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7月22日电记者韩萍为把审判法庭延伸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有效化解纠纷、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要求,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7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加强巡回审判,着力化解矛盾”活动。
这是记者今天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腹地,地域辽阔,人口分布极不平衡,特别是农牧区有些地方因交通不便,农牧民遇到矛盾纠纷时获得法律服务的困难较多。此次巡回审判活动,将重点关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赡养、抚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不动产权属纠纷等案件。活动中,各级法院的法官将深入乡村、厂矿、放牧点等地,主动开展巡回审判,对当地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有利于扩大办案社会效果的案件;当事人因农忙、交通或健康状况等原因到人民法庭参加诉讼确有困难的案件及部分刑事案件;对当事人请求法院解决纠纷的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尽快立案;对书写诉状有困难的群众,采取口头起诉的方式立案;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诉信访案件,法院将通过就地处理、上门访、约访、联合接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化解矛盾。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阳表示,此次巡回审判活动要与息诉维稳相结合,延伸社会效果。通过诉讼调解,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工作。在巡回审判中,做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做到“三调结合”,以形成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合力。同时,要注重司法礼仪,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使审判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审判程序更加科学严谨,法官队伍更加清正廉洁。
刘晓阳说,开展巡回审判百日活动,就是要各级法院审判人员深入基层,体会社情民意,便利人民群众诉讼,通过巡回审理,及时解决纠纷,着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