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厦门7月23日消息(记者陈庚通讯员陈志峰)盛夏来临,游泳成了许多市民消暑、健身的主要方式,而泳池卫生问题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厦门市卫生部门前不久对全市58家游泳池采集送检的138份水样中进行抽样检查,合格率只有73.2%。
卫生专家认为,应该建立健康许可制度,才能确保游泳者的健康安全。
游泳池卫生管理松懈
“我刚好站在游泳池里的扶梯旁,这时来了一个老年男子要入池,我清楚地看到他双脚的脚背上满是溃烂的皮肤。我心里想,这溃烂的皮肤可是会把疾病传染给其他人的,管理人员怎么能让这些携带传染病菌的可疑人员进来游泳呢?一想到这里我惊悚得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急忙爬上岸来再也不敢下水了。”厦门市中山医院妇产科的陈医生回忆起前几天在游泳池的遭遇,仍心有余悸:“我跟家人和朋友都说,我以后再也绝对不到公共游泳池里面游泳了!”
按照有关规定,游泳场馆必须在比较醒目的位置摆放警示牌,提醒一些传染疾病患者不要入内。但很多小区游泳池、酒店游泳池和水族馆都没有提醒警示牌。另有一些泳池虽然摆有标志,也是徒具形式,没有要求客人提供健康证明或者对客人进行健康体检。
“平时大家都挺忙的,哪里还有空特意为游泳而去办理什么健康证?现在游泳池竞争这么厉害,你再要求泳客办理健康证,明摆着不是想把客人赶跑吗?”某小区游泳池的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游泳池都经营了近十年,从来没有听说过遇到客人因为被传染而被投诉的事情。再说,单从外表我们也无从得知他们是不是患有属于禁止之列的疾病。”
游泳者健康安全意识薄弱
“有一个患有阴道霉菌的妇女,来医院看病时还问我能不能去游泳池游泳。个别市民健康安全意识太淡薄了,缺乏基本医疗常识,连是不是传染病都搞不清楚!”厦门市中山医院妇产科一个女医生对记者说道。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厦门大多数游泳池都属于经营性质,加之季节性很强,为了争取客源,很多游泳池对客人一概来者不拒,只要交了钱就可以进去游泳,无需体检,也没要求体检。
大多数游泳者对于游泳场馆的做法表现得特别“大度”。不少人持这种观点:到海里游泳必须具备较好的泳技和体力,常人一般做不到。作为一种很好的健身、消暑的好方式,室内、室外游泳池成为最主要的游泳、泡水场所,难免鱼龙混杂,其中自然免不了一些身体有病者。要完全杜绝这些人进入游泳池确实有难度,只要游泳场馆加强水质管理,保持池水干净就行。“自己几年来不就是这么游过来的?我也没染上什么病呀!水池里多放些消毒剂不就没事了?”一个游泳者这样说道。
“老看见报道,感觉现在爱滋病、性病、皮肤病的病人好像比以前多了,一想到可能跟这些恶性传染病病人同在一个池子里,有时静下来想一下都会起鸡皮疙瘩。但我去过市内的多家泳池,大家都没有要求泳客提供健康证明。孩子喜欢游,可又没有更好的去处。我想那么多人都在游,该不会倒霉就让我撞上了吧?所以虽然心里总是怕怕的,但还是受不了诱惑,又提心掉胆地下水了。”一个带着小孩在太微山庄游泳的妇女无奈地说。
一些安全意识比较强的市民则表示,经常听说这发生传染病那发生传染病的,单听都听怕了。要么去海里游泳,要么就干脆就不去游泳了。
传染病专家呼吁建立健康证制度
“像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等疾病都具有相当程度的传染性。有一些妇科病如霉菌性阴道炎、滴虫也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尤其是那些皮肤有破损或者溃烂的泳客,这种被传染的危险系数就更高了。因此督查游泳池的水质状况仅仅是控制泳池卫生的一个重要手段,还不足以能够完全有效地防范患者与正常人之间的交叉感染。”厦门市中山医院疾病感染控制科主任岳蓓认为。
岳蓓主任指出,仅仅在泳池外面贴个“某某患者不得入内”的告示是远远不够的。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泳池传染病的发生,就要实行健康证明制度,只有被验明没有患有传染病的泳客才允许下水。
“我去过欧洲和美国一些国家学习过,他们对于游泳池的管理极为严格。除了要求泳客必须提供有健康证明外,在游泳场所还都配备有一个医生,对泳客的外表皮肤以及妇女白带进行现场的健康体检,确保泳客不被传染。”
“单靠个人自律是不够的。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出台相关规范,以促成这条良好措施的落实。”岳蓓主任认为。“其实做个简单的健康体检也不是件什么麻烦事,像沙眼、结膜炎、中耳炎、性病等通过体表检查就可以了,而肝炎、肠道传染病等的化验也能快速检测出来。现在我市每个街道都设置有社区医院或者服务点,他们都与大医院建立有密切关系,也全都具备有上述疾病的检测手段和能力,市民就近做检查完全不是一件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