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主任嗜赌如命1年半63次赴澳门豪赌
顺德昨通报一批典型违纪案警醒干部
本报讯(记者/顾大炜王基国)昨日,顺德全区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学习班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会上通报了一批典型违纪案件,以警醒所有党员干部。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潘东生认为,一些个人腐败不仅仅是自身思想和素质的问题,也反映出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漏洞。在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堵住漏洞,在体系上筑起一道“防火墙”,是抵御诱惑的治本之策。
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刘海认为,“正人必先正己”,切记“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表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一心一意谋发展,取公廉,祛私欲,勤政为民,埋头苦干。
■记者短评
传言止于公开
关于马健康、陈志强等人落马的前因后果,坊间的传言很多。而传言中的一些不实消息在传播过程中发生扭曲,甚至成为了“谣言”。
顺德干部落马此前鲜有报道,即使有也是零星地点到即止。不少顺德人将收集到的港澳媒体对落马干部的报道进行小范围传播,真真假假,谣言纷飞。顺德区纪委此次大规模地详尽公布案情,此举具有开创意义。
正如顺德区纪委干部所言,在很多人眼中纪委非常神秘,其实纪委的很多工作都直接关系经济社会,是完全可以公开的。一些已经查处的案件并不是秘密,将其公之于众不仅能起到警示作用,更能终止传言。
解放思想绝不是喊喊口号,纪委揭开神秘的面纱就是一种切切实实地解放思想。纪检工作需要公众参与,一种公开、透明的互动机制的形成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
1.马健康受贿案
无任何投资便“分享”
某楼盘利润218万
马健康:历任陈村镇副镇长、镇长、陈村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乐从镇镇长。2007年11月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案发经过:2002年初,开发商朱某与陈某商议开发陈村某商住楼盘项目,为了筹集开发资金以及寻求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获得帮助,二人邀请马健康参与,并达成马健康不需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可分得一份利润。
该楼盘建设期间,马健康利用职务之便审批支付陈村镇政府所欠朱某的工程款,为楼盘项目解决建设用电、安装配电等问题。
2006年7月,该商住楼盘项目结算,马健康在没有任何投资的情况下分得利润218万多元,其中,索要两间铺和一套商品房共计价款168万元、分得款项50万元。
此外,2005年初,马健康还收受下属陈某送的高尔夫球会员卡价值4.3万元。
2.何应潮受贿案
利用主管城建职务之便
收受包工头贿赂
何应潮:原乐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B区征地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月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案发经过:2000年至2005年期间,何应潮利用主管乐从镇城市建设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包工头翁某、陈某、韦某及其他托请人的贿赂共人民币18.3万元、港币10万、宝齐莱手表一块。
2004年2月,何应潮代表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B区征地办与佛山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就拆迁赔偿事宜进行谈判。该公司老板张某送给何应潮10万元,因有关部门调查对该公司赔偿问题,何应潮如数将钱退回给张某。
3.郭锐僚贪污
挪用公款受贿案
小村官大腐败
郭锐僚:原伦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三洲办事处党总支部书记、主任。2008年5月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案发经过:1993年至1998年,郭锐僚在担任三洲办事处党总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套取、私分、虚构等手段个人或伙同他人共贪污公款400多万元、挪用公款270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获得房地产开发权、承包建筑工程和土地开发填土工程,从中收受承包商贿赂100多万元。
4.周灿星索贿案
事主被抓仍索贿不止
周灿星:顺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原副股级科员。2008年1月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索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案发经过:2005年3月至2007年1月间,周灿星在负责办理顺德某电器公司涉嫌偷税案件过程中,故意为该公司通风报信,透露案情,并提供案件有关资料。
期间,周灿星以各种借口多次向办案对象索要钱物,共计人民币67万元、7000美元和笔记本电脑一台。周灿星执法犯法,帮助事主逃避法律追究,当事主涉税被抓时,还不知收敛,继续向事主家属索贿。
5.陈志强涉嫌贪污、侵占案
多次骗取折迁补偿及
侵占集体巨额资金
陈志强:原陈村镇赤花居委会书记、主任。2007年6月顺德区纪委组织开始对陈志强调查。目前该案已进入起诉阶段。
案发经过:2005年至2007年期间,陈志强利用镇政府在该村征地之机,伙同居委会副书记卢某、黄某和出纳黄某某,以及镇拆迁办主任阮某、工作人员梁某等人,以重复报送拆迁补偿资料、虚构拆迁补偿资料和虚增拆迁补偿项目等手段,多次骗取镇政府拆迁办补偿及侵占集体巨额资金。
案件涉及赤花居委会和镇拆迁办共16人。目前已逮捕9人,取保候审7人。陈志强将赌博看成他的人生,一年半时间到澳门次数达到了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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