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当爹4年 男子告赢妻子获赔4万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吕子远)因妻子起诉离婚,广州的王先生才发现4岁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他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妻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判决她赔偿2万元精神抚慰金,并退回4年来的孩子抚养费。
五年抱俩 家庭矛盾升级
1995年,广州人王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高小姐。恋爱两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并于1999年生下了一女儿。5年后,也就是2004年1月,又一个生命诞生在这个小家庭,这一次是个男孩。
但两人的喜悦没有维系多久,家庭成员的增加,让经济情况捉襟见肘。夫妻间的小吵小闹发展成离家出走,妻子后来干脆就一走就是几天。王先生起诉时还说,妻子拒绝与他过夫妻生活。
更让王先生郁闷的是,随着两人感情的降温,他逐渐觉得儿子似乎不是自己所出。因为血缘关系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而他从儿子身上从未得到丝毫感受。由于害怕知道事情真相,他迟迟不敢去做鉴定。
闹离婚 闹出儿子非亲生
就在这时,王先生妻子于2007年底到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起诉离婚。
见妻子如此绝情,王先生于是偷偷带着儿子去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一如自己所料,儿子果然不是亲生,这就意味着自己替别人白白当了4年的爹。
当王先生满怀愤怒带着亲子鉴定到法院应诉时,妻子却因此羞于见人,连法院的传票也不回应。最后,因原告不出庭,夫妻俩的第一次离婚官司被法院撤销。
再上庭 男方获2万元赔偿
虽然这次离婚没成功,但亲子鉴定让这个岌岌可危的家庭彻底破裂。
几个月后,轮到王先生主动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四年来的抚养费。这次,妻子终于出现在法庭上。她表示同意离婚,但拒绝王先生的索赔。
今年7月中,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一审判决,鉴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同意双方离婚。
而且由于两人的儿子经鉴定并非王先生亲生,因此他没有法定抚养义务。而此前四年的抚养费,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判决,高小姐要将这部分费用退还给王先生。经法院计算,这笔费用为2.2万元。
同时,法院还认为女方在结婚期间发生婚外性行为,还与别人生下孩子,其行为不但违背公序良俗,还侵害了王先生的利益和感情。因此,女方要为此向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此外,而王先生进行亲子鉴定所花的1665元,是因女方的过错,因此也要还给王先生。最后,综合种种赔偿和费用,女方共需赔偿王先生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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