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下月实施的居住证制度,《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自8月1日起废止,深圳将正式告别使用了24年之久的暂住证(7月23日《新京报》)。
一直以来,暂住证制度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比当地居民低了一等。
深圳正式告别使用24年之久的暂住证,最本质的意义在于它对于法律上权利主体的明确化。它破除了区域的限制,实现了平等地对待每个国民,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民价值、利益的平等化。
任何社会都不能或缺管理手段,关键是管理方式是否尊重人的权利,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平等。而目前的户籍制度形成的户口等级和户口世袭制度,使公民具有不同等级的社会身份,如城乡公民同工不同酬、同伤同死不同赔、外地人受当地人歧视等。
目前,城市化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出路,而户籍制度以及它衍生出的暂住证制度却是阻挡城市化的绊脚石。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圳将“居住证取代暂住证”,是对现实问题的清醒认知和制度条件的理性改变。
实施居住证制度,关键是要加强居住证的服务功能,使居住证制度成为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良性制度,否则,居住证就摆脱不了是翻版暂住证的嫌疑。而深圳实施的居住证制度,将“一证多用”,逐步增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和教育、金融等多项公共服务内容。从这些积极的措施看,深圳居住证取代暂住证是一大进步。
制度建设仅是一方面,根本是要从管理观念和服务意识上淡化直至彻底取消身份痕迹,消除对外来人员的不平等待遇,与当地居民一道享受城市发展与改革的成果,才是户籍改革的真谛。(张富英)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