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7月24日电(记者秦晴、伍晓阳)记者今日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日前联合作出决定,授予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处民警龚志华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龚志华2003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2007年6月从市公安局政治处下派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菊花派出所锻炼,警衔为二级警司。
2008年6月29日11时55分,身着便装的龚志华在值完夜班回家途中,发现公交车站一名男子正在实施盗窃,将其抓获。在准备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时,突遭该男子6名同伙手持砖块、钢管、折叠刀等凶器围攻。面对七名穷凶极恶的歹徒,龚志华毫不畏惧,只身展开英勇搏斗,在寡不敌众、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死死抓住一名犯罪嫌疑人不放,直到其他战友赶到。经送医院全力抢救,龚志华脱离了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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