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醋酸地塞米松片么?”“要吗?14元一盒。”这是7月22日记者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首府药店进行暗访时看到的一幕。正是这种不凭处方销售此类含兴奋剂药品的行为,使4家药店接到了警告通知单。
根据首府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沙依巴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就向辖区所有销售药品的药店进行了动员,根据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的专项工作要求,规定药店对含兴奋剂的处方药要设立专柜,销售人员在销售这些药品时一定要凭处方销售,并作相应的存根。但是经过检查,仍有部分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检查中,位于黑龙江路的普济堂医药连锁门店、西北路的华泰大药房、北园春附近的鸿鑫堂大药房、吉顺堂大药房因违规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接到了药监部门的警告通知单。
7月22日,记者跟随沙区药监局执法人员暗访了万圣堂大药房、满江红大药房、康之欣大药房等药店,90%的药店销售人员当得知记者要购买醋酸地塞米松片、吲达帕按片等含兴奋剂的处方药时,都会主动向记者索要处方,否则不予销售。
在七一酱园附近的普济堂药品超市,记者看到公示栏上张贴着销售含兴奋剂药品一定要凭处方销售的警示语,但是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吲达帕按片销售时,营业人员根本没有询问记者是否持有医师出具的处方就开出了小票。随后,记者又提出要购买醋酸地塞米松片,同样也很轻松地购买到了。目睹这一幕的执法人员立即拿着票据找到了药房负责人,并对药房违规销售含兴奋剂药品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晁瑾)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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