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洋)距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上半年个税收入仅一天时间,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已经从学术专家蔓延到了立法机关。昨天,人大财经委提出建议认为:为防止经济出现大幅下滑,可以发挥财政政策稳定消费需求的作用,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增加居民实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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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个税起征点从每月1600元调至2000元。但国家税务总局22日发布的上半年税收数据却显示,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27.3%,比上半年国民生产总值10.4%的增速快一倍多。由此,上调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也再次响起。
起征点不能“一刀切”
对于人大财经委“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教授刘恒认为“成为现实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因为本届政府极力关注民生问题,而民生问题主要是民众的生活质量。去年以来物价偏高,如果继续任凭个税增长超过GDP,将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水平。
刘恒认为,划定起征点不能“一刀切”。起征点的提高和百姓生活有密切关系,要充分考虑各地生活成本差异。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物价水平较高,而国内欠发达城市物价水平较低,同样的起征点,对不同地区影响也不一样,生活质量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不同的地区应该考虑当地的物价情况结合居民生活成本来制定不同的起征点。有关专家建议,人大可以授权地方政府提出关于起征点的立案。
起征点可以指数化
“提高起征点主要是由于通货膨胀很严重。”刘恒介绍,税收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不相称。个税起征点应该与CPI挂钩,收入的必要扣除应该指数化。而且随着CPI的明显变化,起征点也要随时调整。比如以2000元收入为例,如果物价指数上升10%,可以考虑提高一定指数的起征点,如果上升20%,可以考虑继续调整起征点。
虽然现在还不太可能做到,但是应该积极研究个税起征点挂钩CPI的机制。税务专家安体富也这样表示。
综合税制是方向
“同样是5000元收入,一个单身青年和一个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中年人的生活成本不一样,起征点也应该有所不同。”刘恒告诉记者,从长远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税制是个税改革的方向。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应该按照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考虑。一套完善的个税征收系统将把区域、家庭人员组成、职业性质、居民收入结构、生活成本及物价指数的涨跌综合考虑进去,并及时对起征点自动做出调整。税务专家安体富则表示,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税制一直是国内个税改革的方向,12万收入的自行申报就是为此准备。但目前,我国对于每个家庭信息掌握不对称。如一家几个子女赡养老人,老人每月在哪个子女家生活无法具体查明,综合征收个税在国内实施还有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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