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姚润丰)记者24日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获悉,天津市日前批准《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天津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在南水北调中线沿线四省市中率先发布工程两侧一、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明确规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保护水源水质。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天津干线天津境内段工程自武清区王庆坨镇西南津冀交界处至天津干线工程终点西青区外环河泵站,全长24公里,设计流量50立方米每秒。该段工程途经武清、北辰、西青三区,输水干线两侧地区人口密度较大,土地肥沃,利用率较高,经济比较发达。
据悉,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为自工程输水暗渠箱涵外缘向两侧各外延50米,在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医疗废水及有毒有害废液等。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为自一级水源保护区边线向两侧外延150米,在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漫流等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和其他有毒有害废水等。
《方案》要求,天津市有关部门应严格管理,控制输水沿线两侧水源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性活动;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沿线区政府要加强对已建项目的管理,避免生产、生活活动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水质造成影响。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