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跃东)7月24日,辽宁中部八城市住房公积金协作会议在友谊宾馆举行。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共同签署了《辽宁中部八城市住房公积金协作协议》,达成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合作意向,即今后在上述八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八城市间异地购买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自住住房,可以在购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及解释。
居民异地购房并在购房地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应向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其公积金缴存情况、债务情况和工资水平情况,并协助调查其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等能力;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经审查合格后,相关两地管理中心在约定期限内,由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将贷款所需资金转入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发放贷款。
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出席签约仪式并接受采访。他说,这一政策的推出和实行,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第一,它是贯彻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解决群众在购房中存在的困难,保证群众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到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落实十七大精神,实现“以人为本”、“住有所居”,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第二,是落实沈阳经济区战略构想的实际步骤。八城市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方面的合作,开启了城市之间各项政策和业务“同城化”的具体实践,是落实沈阳经济区战略构想的实质性进展,为沈阳经济区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示范作用和积极的推动作用。第三,直接解决了人民群众购房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允许八城市居民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城市之间购房贷款的创举,将增加广大群众选房购房的自由度,减轻群众购房的资金压力,满足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愿望。第四,是推动公积金业务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后,八城市的公积金使用效率将大大提高,公积金的效益也将进一步提升,形成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良性循环。第五,将充分拉动相关城市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将使异地购房更加便捷,资金来源更有保障,住房消费更为活跃,逐渐形成以八城市为空间,合理共享、配置优化、分类细化的统一的大房地产市场,保持沈阳经济区房地产业的平稳、持续发展。第六,对相关城市、沈阳经济区乃至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以住房为导向,进一步增强相关城市之间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扩散和集聚,增加就业,优化经济增长结构,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市政协副主席张秀华出席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