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6岁的万女士在省妇幼保健院无奈接受了人流手术。
万女士夫妻俩去年底结婚,住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7月19日,怀孕约两个月的万女士在丈夫朱忠学的陪同下,到省荣军医院做首次孕期常规检查。妇产科一名姓张的女医生通过B超结果判断,胎儿可能停止发育,万女士还患有重度宫颈糜烂。
次日,万女士和丈夫向医生表示,要放弃胎儿。张医生当即为她开了两种针对宫颈糜烂的消炎药,准备治疗几天后实施人流手术。
前日,在亲友的提醒下,万女士和丈夫又到省妇幼保健院做了复查,结果令他们大感意外:胎儿正常。而此时,万女士已注射了3天消炎针。省妇幼保健院遗传优生学医生宋婕萍问明所用药品后建议,药物可能对胎儿生长发育有影响,最好放弃。在万分不舍之下,夫妻俩忍痛选择接受人流手术。
昨日,记者来到省荣军医院,接诊万女士的张医生说,她是根据孕妇提供的怀孕日期和B超显示的胚胎发育较小对照,初步判断为胚胎停育。她曾建议孕妇一周后再复查,但孕妇和丈夫商量后决定终止妊娠,因此她对孕妇进行了消炎治疗的处理。但朱忠学表示,张医生当时是很肯定地判断为胚胎停育,他今年已34岁,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如果不是医生这样判断,他们不会放弃孩子的。
记者就此向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妇产科主任医生、副教授李家福咨询,李医生称,荣军医院出现这样的检查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孕妇的准确受孕时间有误,孕妇提供的受孕时间应结合B超实际显示结果来判断,不能做为唯一依据;二是B超医生的技术水平问题。李医生同时表示,无论是哪种原因,面对胎儿生命的取舍,医生都应从专业角度向孕妇详细解释,谨慎做出决定。(记者刘俊华实习生毕玲玲汪琦 陈艳梅)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