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教育频道北京7月25日电(记者李婧)今天,教育部有关人士表示,“保证每一位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代表教育部郑重承诺:“国家和学校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每一位考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生,特别是来自地震重灾区的学生都能顺利入学。
保证每一位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证所有的公办普通高校都开设绿色通道,保证所有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都不会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是来自地震重灾区的学生拒之于大学校门之外。”
崔主任介绍,有九项政策保证贫困学生入学。第一是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就是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高校一律要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资助。
第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每年全国高校平均有20%的在校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高校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2007-2008年,全国有347万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金。
第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全国高校平均有3%的在校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符合规定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可以申请。2007-2008学年,全国有52万学生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在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如果特别优秀也是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经过规定程序的评审就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全国高校奖励5万人,每人每年奖8000元。
第五,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师范生免费教育。在教育部部属的几落师范大学对录取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我们在招生简章已经说的很清楚,现在报考师范院校的学生很清楚。
第七,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补助学习和生活费用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每个开展勤工助学的学生每小时的最低报酬不得低于8元。这个很多学校都做的很好,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安排一些岗位,让学生通过一定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这对学生的培养也很有好处。
第八,特殊困难补助。这是指学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的临时性的困难,给予一次性的临时补助。现在两千万的在校生,难免有个别学生有一些临时性、突发性的这些特殊困难,一旦发生学校要采取措施给予相应的临时的补助。
第九,学费减免。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主要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的子女,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办法由所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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