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中央支农专项资金为啥没管好用好?
——审计署公布50个县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杜宇 张晓松)审计署25日公布50个县2006年中央转移支付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总体情况较好,但依然存在资金严重分散、滞拨、挤占挪用、未按规定编入地方本级预算等四大问题,制约了这些专项资金发挥更大效应。
23.87亿元分散投向4.55万个项目 据对50个县的抽查,2006年中央财政下达到这些县的支农专项资金总计54亿元,占这50个县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48%。
中央支农专款总量虽然不少,但经多个部门按项目逐级分解后,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严重分散。
抽查的50个县中,中央投入的按项目管理的支农专项资金总额为23.87亿元,分散投向了4.55万个实施项目。
由于部门间职能交叉、政策要求不统一、信息沟通不通畅,导致负责资金分配的部门间在项目选择、资金投向上很难协调,项目设置重复,政策目标及内容交叉。
如河北省张北县2006年农村饮水及农田灌溉机井建设,共打井155眼,由5个部门按7个项目各自独立申报和组织实施,最少的负责打井2眼,最多的负责打井55眼。
2006年,中央补助山西省的中央支农专项资金中有38项共19.50亿元存在项目交叉重复。
受部门分割、条条管理和专款专用制度的制约,地方在支农资金的使用中很难有效整合。
如2006年,黑龙江省桦川县收到中央支农专项资金1.02亿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5045万元,是县级一般预算收入的2.34倍。这个县概算总投资8646万元的悦来灌区渠首项目,立项后8年没有投入。
如果将专款科学整合,就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但实际上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用于该县灌溉区的仅为815万元,其余按项目管理的资金分散到2148个具体项目,每个项目平均只有1.97万元,最少的只有1200元。
4.57亿元专项资金当年未收到 目前,按项目分配的中央支农专项资金中,大多采取由下而上层层上报项目,再由中央、省有关部门选择确定并直接分配资金到具体项目的工作机制。层层申报导致时间长、项目执行滞后和资金滞拨,影响效率。
抽查50个县申报的4万多个项目,从项目申报到批复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占总项目数39%;从项目批复到资金到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占总项目数32%。
从资金拨付情况看,50个县第四季度收到的专款占支农专款总额的44%,其中12月份收到的占总额的22%,还有4.57亿元当年未收到。
从项目执行情况看,这些县支农项目当年组织实施的占57%,当年按要求完成的占21%,未实施的项目占43%。
由于项目下达和批复不及时、资金拨付迟缓、项目建设滞后,影响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此外,有的地方对项目和资金重争取和分配、轻管理和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如2005年4月,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对太湖县2003年度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验收结论是“建池率、建池成功率、国债补助资金到户率均为100%……验收合格”,但审计抽查其验收检查的九田乡兰家村发现,建池任务完成率不到50%。
1.25亿元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 据不完全统计,抽审的50个县2006年共挤占挪用中央支农专项资金1.25亿元,用于平衡预算、弥补行政经费不足和发放补贴等。
审计调查发现,有8个省(自治区)的10个县(市)存在截留、克扣农民补助,乱收费,损害农民利益问题。
如湖北省监利县2005年擅自截留、扣发21.25万户农民的中央专项水稻良种补贴362.62万元,直至2007年7月经审计调查指出后才陆续发放到农民手中。
此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农村安全饮水等和扶贫等项目的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也使一些乡村形成新的负债。
审计抽查发现,50个县中有16个县(市)存在此类问题。如黑龙江省桦川、甘南两县中央补助扶贫项目,地方财政应配套575.84万元,实际上仅省级落实了60.56万元。
95%的被调查县未将支农专项资金编入本级预算 审计调查发现,地方本级预算编报中央补助收入不完整这个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2007年,16个省(自治区)有77%的中央支农专项资金未按照财政部的规定编入省本级预算;50个县未将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编入县级预算的比例高达95%。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公告称,从地方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馈意见看,基本上都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一方面追缴归还被套取、挤占挪用的支农资金,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目前已纠正和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占应整改资金的93%,其中50个县已纠正90%;另一方面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以利于及时发现、纠正、处理问题,确保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合规使用。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