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五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国审计署周五公布了对五十个县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的结果。审计公告建议,加大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强化省级政府责任。新出台的支农惠农政策,应尽可能地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安排资金,控制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和增长速度,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在调查中,审计署发现,中央支农专项资金总体尚未有效统筹、整合,难以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有二十个左右部门参与资金管理,每个部门负责分配的专款少则一两项、多则十几项。不同部门管理的专款相当一部分用途重复或交叉。
审计署认为,这种多头管理和多渠道分配的结果是,专款总量虽然不少,但经多个部门按项目逐级分解后,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严重分散;在项目选择、资金投向上很难协调,项目设置重复。
审计公告称,目前按项目分配的中央支农专项资金中,大多由下而上层层上报。层层申报导致时间长、项目执行滞后和资金滞拨,影响效率。
审计公告表示,有的地方,重视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分配,轻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现有的专项资金分配机制,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为争取资金而淡化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审计调查发现,一些主管部门、单位受部门利益驱动或缺乏责任心,在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扶贫等项目的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一些乡村形成新的负债。五十个县中,有十六个县存在此类问题。
此外,还发现有的地方挤占挪用支农专项资金,截留、克扣农民补助,乱收费,损害农民利益。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