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67名村民要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当地的违法批地行为进行监察,结果该要求被国土资源厅当成一般信访请求下发。于是,村民们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省国土厅不作为的行为违法,并判令省国土厅履行土地监察的职责。
法院判国土厅60日内处理 去年5月15日,该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认为,其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且原告的起诉事项不属于其必须直接办理、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
天河区法院一审后认为,被告省国土厅负有法定的土地监察职责,有义务依法对本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土地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并通过土地监察职权的行使,对国家土地管理秩序予以维护。近日,法院判决:被告在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60日内,对梁明宪等267个原告“关于要求佛山市三水沙头村违法越权批地的行为及正在进行的违法开发行为进行土地监察的申请”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原告。(记者林霞虹、李钢)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