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淑英、张学亮记者张淑会)今年以来,涉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三降一提高”调整,以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所谓“三降一提高”,即:降低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降低参保人员住院个人自付比例、降低外出转院个人自付比例、提高年度封顶线。
在职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院由300元降为200元,二级医院由450元降为300元,三级医院由600元降为400元;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则相应的由200元降为150元,由350元降为250元,由500元降为350元。参保人员住院花费5000元以下的,自付比例下降5%;花费5000到1万元的,下降3%;1万元以上的,下降1%。外出转院个人自付比例,由原来县市3%、省内6%、省外9%,分别降为1%、2%和3%。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由原来一年最高2.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3.5万元。
截至目前,该县已为809人报销住院医疗费用435万元,总体报销比例达79%,这与政策调整前相比,提高了8个百分点,共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