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实施临时价格干预
电煤比6月19日贵
最高可罚100万元
商报讯(记者 肖海丽)电费不能再涨,郑州市民的这个心愿,又多了个“保险”。
昨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对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告》,决定对全市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以保证发电用煤,防止煤、电价格轮番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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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前,如果发电用煤比今年6月19日结算的价钱高,煤炭企业可能面临100万元的罚款。
6月19日煤炭的出矿价,应该是今年电煤价格的“最高点”。煤炭生产企业那天做买卖的实际结算价,就是所在企业的最高限价。年底前,价钱不能比那天高。
如果那天没交易,就以6月19日前最近一次实际结算价格为准。如果煤炭供需双方已签订合同的,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企业如果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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