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项目新闻发布会举行
中广网海口7月29日消息(记者许云)海南省人民政府今天(29日)下午举行昌江核电项目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常务副省长方晓宇在发布会上通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家“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的电力工业发展方针和海南省能源资源、经济发展状况,为保障海南省长期能源供应,同意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中核集团综合计划部主任李金英介绍情况
近年来,随着海南省实施“一省两地”及“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全省经济由恢复性增长向加速性增长转变,受经济加快发展拉动,海南电力需求迅猛增长,供需矛盾日趋凸现。从2006年开始,海南电力供应开始吃紧,人均用电量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56%。2007年则出现了1992年以来时间最长、幅度最大的电力短缺局面,统调最大电力缺口39万千瓦,共累计实施错、避峰用电11次,缺电持续230天,影响涉及100多万人口的生产与生活,对海南旅游业、工业、农业的发展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根据专家预测及中咨公司评估,未来海南电力供应形势将更加严峻。
海南省常务副省长方晓宇通报昌江核电项目
方晓宇表示,核电是清洁、可靠和安全的新能源,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建设将能满足海南长远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又有利于优化海南省的电源结构,改善电源布局,提高电网供电的可靠性,更有利于海南生态省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是满足海南经济可持续发展能源供应需要的最佳选择。
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海南就积极谋划建设核电项目,并得到国务院领导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今年4月份,李克强副总理来海南视察时,对海南发展核电给予充分肯定。
国家发改委于7月18日批复同意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据中核集团综合计划部主任李金英介绍,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初可研已经完成,正在积极开展可研工作。海南核电“路条”为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中核集团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各项前期论证工作,进一步落实电厂外部条件,做好电厂规划、核安全、环境保护、土地、水土保持等工作,取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同意文件。按照核准前主要工作推进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尽快成立项目公司,实质性启动征地、四通一平、厂房负挖、长周期设备订货及员工招聘、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工作。根据计划,海南核电项目将于2009年底开工建设,2014年底投入商业运行。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