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招来两条盗窃案底
本报讯(记者彭科峰 实习生刘长)通州居民郭先生在警方查询身份证时,被告知有两次盗窃前科。郭先生为此奔走多个派出所查询,发现自己只是和盗窃者同名。昨天上午,海淀公安分局确认,当时盘查的民警查询失误,郭先生并没有盗窃案底。
7月26日晚上,郭先生来到京沈高速公路台湖收费站接朋友。由于朋友行李较多,郭先生下车帮助朋友一起拎行李走过收费站。此时,一位民警走过来,要求检查两人的身份证。当电脑系统查完郭先生的身份证后,警察说:“你有3次前科,一次赌博,两次入室盗窃,曾被警方刑拘。”
郭先生随即感到十分诧异,“我的确曾经有过赌博的记录,但是从来没有干过入室盗窃的事情,也从来没被警察刑拘过。”随后,他要求警察再给他查询一遍,但结果仍然显示,郭先生有3次前科。
7月28日上午,记者和郭先生一起来到记载有郭先生的两次盗窃案底的清河派出所。接待的民警查询后,发现确实有和郭先生名字一样的人曾在清河犯下两起盗窃案,但此人籍贯为河北,仅仅是重名而已,与郭本人并没有关系。
同时,该民警证实,如果使用正常的查询系统,并按照正常的查询方法,郭先生本人确实只有一次前科,即2006年的赌博案,当时的处理是行政拘留。
7月28日下午,郭先生再度来到京沈高速台湖收费站,但没能找到当时查询他的那位民警。多方寻找答案未果后,郭先生向110投诉。此后,海淀公安分局介入调查此事。
昨天上午,郭先生得到海淀区公安分局答复,称其确实没有盗窃前科。至于在京沈高速上的遭遇,应是当事警察查询出现失误所致。其他情况不便透露。对此,郭先生说,他终于可以放心地过正常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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