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经理、会计和出纳三个职位全由他一人兼任,南宁市29岁的余某受到了百色市一家公司的“重用”,并成了公司老总的心腹。随后余某和公司老总以提供工程项目为由,先后骗取了两家公司56万元保证金后马上躲了起来。
7月27日,南宁市新阳派出所民警经过半年的追查,逮住了逃亡一年多的余某,将其移交给百色警方。
公司骗56万玩消失 家住南宁市新阳路新阳花园的余某,在百色市一家名叫广西思必克物资有限公司(下称思必克公司)做财务工作,受到公司老总信任的他身兼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于一身。这家公司表面上看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其实却涉嫌以有项目做需收取保证金为由骗取他人公司的保证金。
2006年12月13日和2006年12月29日,百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先后接到广西焱林房地产公司和大西南建筑公司的报案,说思必克公司以手上有百色市医药公司改造项目为由,骗取了他们各自公司的20万元和36万元保证金。但此后,两家公司没有揽到工程,思必克公司却人去楼空。
接到报案后,百色市公安机关立即对思必克公司展开调查,发现情况与报案人所讲述的基本吻合,遂采取行动对涉嫌诈骗的思必克公司的法人代表何某、经理助理陈某,以及财务部的余某分别发出通缉令。此后,何某、陈某相继落网,但作为此案关键人物的财务经理余某却一直在逃,而涉嫌被诈骗的56万元有数十万是被骗公司存入余某的个人账户的。2007年3月1日,百色市警方将余某列为网上逃犯,请求全国各地机关协查。
公司财务经理落网 日前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群众的安全,南宁市公安局展开“抓逃犯、平安迎奥运”的专项斗争,南宁市新阳派出所对其辖区的逃犯再次展开重点追查,涉嫌经济诈骗的余某偶尔潜回南宁便被新阳警方发现了他的蛛丝马迹。不过,狡猾的余某几次都幸运地逃脱了追捕。
7月27日,新阳派出所民警在所长庞宏国的带队下,终于侦察到了余某的最新下落:余某当晚和他的女朋友住进了新阳路的一家酒店。事不宜迟,庞宏国经过详细部署,指派分管刑侦的唐副所长带领民警进到酒店布下了埋伏圈,从外面吃完夜宵回到酒店的余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被擒。
经过简单审讯,余某承认大西南建筑公司和广西焱林房地产公司确实把保证金存入他的个人账户,但他说这些钱都被公司老总何某取走了,随后拿到钱的何某以出差为由离开了公司,他见势头不对也就躲了起来。
当天,余某被带回百色作进一步审讯。 (蒋云 韦肖霞)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