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桥防撞护栏伤痕累累。 |
大桥管理维修规定仍在执行48年前的文件,造成管理漏洞长江大桥防撞护栏 到底归谁修
晨报讯(记者汪文汉 实习生刘舒 毛益龙 纪书茵) 长江大桥上的防撞水泥护栏已伤痕累累,铁路、城管、建设三个部门都说这不是自己的管辖范围,没有维修责任。记者调查发现,之所以会这样,只因关于大桥的维修管理规定,目前执行的仍然是1960年的一份文件。
昨日上午,记者沿古琴台徒步走上桥,沿途可见破损的水泥防撞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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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撞护栏之所以没人维修,关键是不知道归哪个部门维修。”武汉铁路局桥工段长江大桥桥梁车间副主任季宁称,关于长江大桥的维修和管理,目前执行的仍是1960年8月31日实施的文件——由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公布修正的《长江大桥管理委员会维修分工办法》,明确规定人行道板、行车道板以下部分,以及人行道铁栏杆由铁路部门负责维修;人行道板、行车道板以上公路路面,由武汉市建设局负责维修。
然而,桥上的防撞护栏是1988年才修建的,一直没有责任单位。季宁个人认为,防撞护栏位于行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而行车道和人行道路面的维修属武汉建设部门,“照理说防撞护栏也应属于建设部门”。
但市建委城市基础设施处相关负责人汪文兵称,2002年大桥大修后,就移交给市城管局管理,“护栏维修应属于城管局”。
市城管局桥梁维修管理处工程部李姓负责人表示,大桥按属地划分给武昌区城管局和汉阳区城管局。但武昌区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张科长说,他们只负责武昌引桥部分和长江大桥正桥路面的维修和卫生,防撞护栏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汉阳区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科金玉银也持同样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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