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蔚菡 通讯员 陈相秋)从2008社保年度起,厦门市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封顶线),由5.3万元调高到7万元。
据悉,这是厦门市实施医保以来第五次、也是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增幅超过32%,个人报销额度骤提了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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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消息,这一政策针对的是厦门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及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外来人员。
“实施后,惠及人数超过千人,且主要是重病、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患者”,该局相关负责人称,经初步测算,这一政策实施后将增加社会统筹基金支出500多万元。
据悉,最近的一次医保封顶线调整是在2006年,当时由5万元提高到5.3万元。
而此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调至7万元,再加上补充医疗保险16万元的保障限额,这就意味着,每个医保年度内,厦门市各类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额度最高将达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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