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7月31日消息(记者蔡福津通讯员徐恩华曾华中)江西省横峰县莲荷乡上畈村等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日前建立贫困村村民互助社和贫困村互助资金,村民互助社的建立,使村民有了离自己最近的村级“银行”。
横峰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农户缺乏生产发展资金,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瓶颈”。
今年以来,江西省财政部门在该县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建立“互助资金”,按照“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原则使用。互助资金主要由3部分组成:县财政给每村注入15万元互助资金、贫困村农户加入互助组织自愿缴纳的互助金、接受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生产发展缺少资金,入社村民可向组织申请互助资金借款来发展生产项目,解决资金困难。据了解,一般农户按标准金额缴纳互助金600元后,每户第一次借款最多能借5000元,以后再借款看信用度、生产需要可适度提高借款金额,借款实行“五户联保”,轮流借贷,每次借款五户中可以有2-3人借款,借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到一年,农户退出互助社,缴纳的互助金则退还给农户,同时借用互助金权益终止。
据悉,横峰县建立“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组织”试点项目的实施,将切实解决该县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资金短缺问题,大大提高贫困村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脱贫。目前,该县建立“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组织”试点工作还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