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新闻网
新疆博湖县一醉汉持刀抢劫70余元 获刑两年
新疆新闻网7月31日电 近日,新疆博湖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持刀抢劫案,被告人艾某因喝醉酒持刀抢劫70.3元,却给自己带来两年牢狱生活。
今年3月19日,博湖县查干诺尔乡农民艾某与朋友喝醉酒后,一同乘坐出租车返回,走到查干诺尔乡东达罕小学处时,看到刚从焉耆县骑电动三轮车卖菜归来的李某夫妇,艾某在车上大喊,让李某夫妇停车,李某夫妇以为发生什么事,就在路边停车。
艾某下车走到李某夫妇处后,随即从身上掏出一把刀子,先是向李某妻子要钱,因不信其无钱对李某妻子进行搜身,后又拿刀威逼李某拿钱,李某将身上仅有的70.3元钱交给了艾某,拿到钱的艾某见其二人只有这点钱,坐上出租车扬长而去。
李某夫妇立刻到查干诺尔派出所报案,根据李某夫妇的陈述和提供的出租车牌号,3月31日,将艾某抓捕归案。6月17日,博湖县检察院将该案移交到法院起诉。7月25日,博湖县人民法院判处艾某抢劫罪,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1000元。宣判后,艾某表示服从法律判决不予上诉。
朋友喝酒本是一件快乐的事,可艾某因醉酒忘乎所以,一时糊涂,为了仅仅的几十元,而步入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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