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任宣) 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广州闭幕。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阳胜主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谢强华、邓维龙、陈用志、陈小川,秘书长崔健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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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批准免去陈武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免去王福成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昨日,《广东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的表决通过。《条例》经过审议之后,增加条款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另外,对于“由于路面残损或者路面施工而造成长时间交通堵塞的,要调低通行费”的规定,由于属于价格法的调整范围,《条例》对此进行了删除。
《条例》解读
收费公路到底多少才合适?
收费公路的数量应进行控制
《条例》规定,遇车流量大时,公路收费站应当开足通道,并采取复式收费方式进行收费。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
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收费站公布投诉电话。公路收费站违反规定乱收费,群众有权进行投诉、举报,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调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把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收费公路到底多少才合适?《条例》规定,收费公路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条例》还新增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
高速路不高速为何还收费?
路面太破调低通行费规定被删除
高速公路因为施工造成长时间塞车,高速路不高速,为何还要收费?针对这些问题,广大司机大佬很大意见,为此,草案曾规定,“收费公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路面严重残损,或者路面施工造成长时间交通堵塞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应时间内调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这一条规定在《条例》中被删除,有关人士解释,这一条规定属于价格法调整的范围,可不在此作规定。
收费期满为何还要收费?
还清贷款公路必须及时终止收费
对于饱受争议的收费期限问题,条例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审查批准。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一些公路在收费期限届满前实际上已经还清了贷款,但还依然收费,这该怎么规范?《条例》为此增加条款规定,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省人民政府还应当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
超载车压坏道路如何管理?
超高超载车辆不得在限定标准道路行驶
超高超载车辆压坏道路,如何加强管理?条例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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