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向华)7月31日,记者从全省版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将在7月至10月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非法转播奥运赛事、非法使用奥运歌曲的行为是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
据6月国家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北京奥运会的赛事及相关活动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新媒体(互联网和移动平台)转播权,已由国际奥委会独家授予中国中央电视台。对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将依法严厉查处。
我省已组建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联络组,将对奥运期间非法转播奥运赛事的行为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