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粮贩子”生态
本报记者 邓心
实习记者 赵晓琳
在乡间,活跃于田间地头的粮食经济人被称为“粮贩子”,据估算,每年粮食收购季节,有超过100万粮贩子,其中部分是短期的兼职行为。
“粮食经纪人本质上还是商人,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压低农民收购价格,高价卖给粮食承储或加工企业,赚取高额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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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5年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粮食中介的粮食经纪人需申请、取得《粮食经纪人资格》。但实际情况是,相当一部分粮贩子既没有收购资格证,又没有在工商等部门办理任何登记,从而形成粮食监管的盲区。他们往往在收购时价格能低则低,造成国家的惠农政策执行不到位。同时,由于人员结构复杂,这些人的粮食专业知识普遍缺乏,甚至没有任何检化验设备,无法对粮质进行把关,不能实行优质优价,更有甚者会把有害有毒、霉变粮食混进粮库。
多年来关注粮食问题的黑龙江省委党校刘瑞华教授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具体的粮食经纪人管理制度和准入标准。建立健全粮食经纪人长效管理机制,把粮食经纪人纳入粮食行政监管对象,确保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全社会粮食监管全覆盖。”
刘瑞华认为,200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关于粮食安全的保障措施是笼统的,仅限于在土地管理层面上,对不同区域、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宏观环境变化缺少制度安排。在实践中“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转变时,国家利益与地方企业利益产生冲突,地方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难以保障粮食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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