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重点查处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变更重点合同属性等手段变相涨价,中间环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违反最高限价或经营差率规定等三种行为 本报讯(记者吴永哲马建敏)近日,省物价局在秦皇岛召开落实国家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告诫会,全省主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三大煤炭集散港口和物价监管部门表示,将切实履行责任,共同携手保证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
近一个时期以来,电煤价格的过快上涨,给电力行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带来很大压力。
由于我省在贯彻落实国家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中动手早、行动快,使电煤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从秦皇岛港了解的情况看,目前国有大矿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保持稳定,交易价格已经从高点开始回落,随着各项监管措施的逐步到位,电煤价格理性回归的心理预期正在形成。
针对合同兑现率下降、部分非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不同程度上涨等苗头性现象,省物价局进一步加强了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建立起物价部门与煤炭生产经销企业、港口、发电企业的热线联系,加大对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的监管;加强电煤价格检查,重点查处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变更重点合同属性等手段变相涨价,中间环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违反最高限价或经营差率规定等三种行为。
据悉,为强化电煤流通环节的监管,物价部门将在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建立电煤价格“日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