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8月4日电(记者叶健 邹伟)山西省日前通过《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其中要求国防教育基地要向社会免费开放。山西省是全国率先作出这一规定的省份之一。
国防教育分为普及教育和重点教育,全体公民接受普及教育。
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青少年、民兵、预备役人员接受重 点教育。
根据办法,山西省内用于缅怀纪念的场所,包括纪念馆、纪念地、领袖故居、烈士陵园、革命和历史遗址;用于观摩学习的场所,包括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国防园、兵器馆、部队荣誉(军史)馆;用于开展军事训练的场所,包括民兵训练基地、学生军训基地、少年军校;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场所,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推荐,经山西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审查并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免费开放。
此外,办法还确定了每年8月为山西省国防教育宣传月。在国防教育宣传月期间和国家设立的全民国防教育日,办法要求负有国防教育职责的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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