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高考,滨海县8位考生因作弊被取消高考资格,今年初,4名学生一怒之下,将两名老师和学校告上法庭,指称是老师策划了集体舞弊案。本报于2月28日对此事报道后,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关注。日前,这场备受关注的案件出现意外结果: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滨海县法院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昨天,原告之一的原滨海五汛中学高三年级学生小松(化名)向记者出示了滨海县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称:原告诉称的三被告(两名老师和学校)组织学生集体作弊的行为,应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进行确认与处理,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原告的起诉应予驳回。记者同时看到法院给其他三位原告学生的裁定书也是同一版本,裁定书签发日期是今年7月7日。
4名学生是今年1月初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并先后在1月18日和2月27日两次开庭审理,由于案情复杂,审理时间长达半年。在2月27日的庭审中,4名原告以书证和物证指控身为老师的被告陈某和朱某指使他们在考试中以“换试卷”作弊,两位老师则矢口否认。后来学生对“老师代为填写报名表”和“安排连号座位”等焦点问题申请法院庭外调查。但在经过两次开庭后,学生等到一纸裁决:自己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日前,记者采访滨海县教育局和滨海法院有关负责人,均以“县里已经对此事统一扎口”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昨天还得知,4名原告已经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撤消原审裁定;依法提审本案或另行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李 根 郭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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