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4日电(记者丁国元)审计署在继续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全方位跟踪审计的结果表明,中央财政共安排应急抢险救灾资金250.64亿元;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00亿元,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与此同时,审计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关注受灾群众救助和安置情况。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的资金物资已全部追回,并给予21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救灾款物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在发放补助时存在搭车收费、自行提高标准的现象。
个别单位在国家规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使用上级单位拨付的捐赠资金向本系统职工发放补助。如四川省气象局给予北川县气象局职工每人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在灾区的本系统遇难和困难职工补助。
在救灾款物使用中,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存在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违规问题,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共3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