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树辉 林小昭
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由“领导拍板”改为公开招投标竞争,广东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
作为该项改革的首次尝试,昨日广东6个参评市围绕15亿元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展开了公开角逐,通过现场演示、演讲、答辩、总结陈述等4个环节,接受了15位专家的现场终极评审,梅州、肇庆与河源3个市最终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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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竞标”
此次争夺的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是由广东省政府为推动做好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而设立,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按照规划,广东每年安排15亿元,分成三个标的,每个标的5亿元,均采用招投标的竞争性方式,择优扶持。
根据方案要求,整个评审工作分为要件准入、专家评审、政府批准三个阶段。
在昨日举行的广东省2008年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专家评审会上,梅州、肇庆、河源、阳江、潮州和韶关进行了投影演示、公开演讲和现场答辩等环节,评审专家逐一打分,并现场公布得分情况和宣布中标单位,3个胜出市各获得5亿元资金。
整个评审指标体系共包括6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主要为产业转移园区的要件具备程度、对区域发展的带动能力、经济增长潜力、发展思路、环境和生态保护,以及申报材料及现场演讲答辩情况。
此前的7月27日,广东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按准入条件和认定办法条件以1:2的比例审核决定了上述6市的候选产业转移工业园。各参评市均派出了由市长带队,各相关局“一把手”参与的强大竞争团队。
组织方通过摇珠抽签方式从48名专家库中随机抽出15名专家作为终极评审专家,分别来自环境保护、宏观经济、财税金融、发展规划、区域经济等不同领域。
向绩效分配模式转变
打破常规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一笔财政专项资金以竞争、公开、透明、创新的方式在各地市之间分配,这在广东是第一次,也是全国首次。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国内不同地区在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上都在探索不同形式,竞争性分配方式改革符合我国公共财政分配体制改革的方向。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今年3月份出台的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意见,该项改革将绩效目标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的重要判断标准,把绩效管理要求贯穿于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改革后,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模式将逐步由传统分配模式向绩效分配模式转变。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向本报表示,这种改革实际上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取一个平衡的问题。通过竞争方式的引入,可以将有限的财政专项资金发挥出更大的现实效益,强化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绩效观念。
不过,两位受访专家都认为,竞争性分配并不适合所有财政资金分配领域。白景明表示,需求弹性较大的领域更适合这种机制,而义务教育、社保、农林及水利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就必须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才能得以保障。
上述文件显示,对于分配对象主要为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专项资金,改革的重点是深入推广招投标方式,由市场竞争决定资金分配归属;分配对象主要为政府部门或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将由部门和单位申报绩效目标,引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竞争性决策机制;由国家立项、省级配套的项目,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推行竞争性分配改革。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开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将进行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并逐步向广东各市县财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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