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 通讯员 吴忠新 实习生 周钰坤)记者昨日从武汉市纪委全会获悉,1-7 月,全市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36 件,其中涉及局级干部4 件,处级干部27 件,十万元以上大案31 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4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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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表示,明年将分别选择1—2 个工程(项目)、领域、地区开始试点,以后逐步形成以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岗位为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面,并与武汉城市圈其他城市相衔接,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同时,将选择1—2 个有条件的市直部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实行腐败风险保证金制度。
会上通报,近3 年来,武汉市因吃喝问题共查处44名党员干部,其中10人受到党纪处分,34人受到组织处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款接待用餐费同比下降了27.05%。
腐败风险防范管理,即综合运用舆情收集、信访分析、监督检查、民主评议、自查互查等手段,查找、采集可能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腐败风险相关信息,然后按照个人素质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制度环境风险等风险类别,分为高度、中度、普通、低度等几个风险级别,有针对性地采取监控、预警、处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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