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8月7日电今天,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沙坪坝店“11·10”踩踏事故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两名责任事故人基本承认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作过多辩护。
检察机关指控称,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沙坪坝店防损部经理向学信全面负责此次店庆活动的安全工作,时任该店防损部经理助理段程伟负责活动期间外围入口的安全保障工作。
2007年11月10日(踩踏事故发生当天),段程伟擅自改变该店十周年店庆应急预案规定的“打开所有的入口,对不牢固的防护栏加固,要移开主入口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的要求,在家乐福沙坪坝店三个店门(包括东门、中门和西门)的入口摆放桌子,控制人流。当日早上7时许,向学信在例行检查店内安全工作时,发现东门有桌子堵住入口的情况却没有予以纠正。上午8时20分许,大量购物群众涌入家乐福沙坪坝店东门,由于东门入口下行楼梯处被桌子隔离,仅留一条狭窄通道,排在前排的顾客和桌子被一同挤倒,后面的人群踩踏倒地,大量群众相继跌倒,发生了购物群众三十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严重踩踏事故。其中被害人孙茁、杨素秀、蔡仪明被严重挤压致呼吸循环障碍,经抢救无效死亡;周勇涛、王果兵被伤害程度为重伤;唐远秀、张映秋、张维平、谭友葵被伤害程度为轻伤。
沙坪坝区检察院承办人认为,被告人段程伟、向学信身为家乐福沙坪坝店负责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被告人段程伟、向学信的刑事责任。
在今天的审理中,向学信、段程伟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主要事实没有作过多辩护。法院将近期宣判。
秦力文 杨露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