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8日电 奥运门票是观众进入场馆的唯一凭证,为了能方便观众了解奥运门票的各种功能以及使用的注意事项,北京2008年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专门对奥运门票进行了具体说明和解释。每一张奥运门票都由几个主要部分组成,包括竞赛项目、比赛场馆、场次代码、比赛时间、门票副券、电子芯片和座位号码。
其中电子芯片一定要小心保护,防水、防损坏。否则,将有可能无法通过专门的刷票系统。
门票损毁不能入场
持票观众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门票,因为这是进入场馆观赛的唯一凭证。对于丢失、被盗、遗忘、破损及损坏的门票,北京奥组委不保证提供补偿。如果门票有任何形式的损坏,都可能导致不能入场观赛。
电子门票刷卡查验
北京2008年奥运会首次使用电子门票,除开、闭幕式门票采用实名制外,体育比赛门票只需要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出示并刷卡查验即可。持票观众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子门票的芯片,防水、防损坏。
2岁以下儿童免票
2岁及以下的儿童可以在持票观众的带领下免票入场,但须与其监护人共享一个座席。
每张门票只能进出一次
每张门票只能进出场馆一次。当持票观众进入场馆时,工作人员查验门票并撕下门票副券。如果观众在比赛结束前离开场馆,将不能再凭撕去副券的门票重新入场。
迟到进场观赛需守规则
从场馆开放至比赛结束,持票观众都可以持有效门票入场。但在某些竞赛项目中,比赛开始后抵达场馆的观众需要在外等候,待比赛间歇时方可入场就座,要遵守工作人员的指引。
连续两场比赛需重新检票
根据奥运会的相关规定,每场比赛结束后,所有观众必须在指定时间内离开场馆。即便是已经购买了下一场比赛门票的观众,仍需随其他观众退出场馆,重新检票入场。
观众只能在指定区域活动
持票观众只能在观众区域内活动。工作人员和运动员活动的区域不对观众开放。观众也不可以进入比赛场地。
持门票可游览奥林匹克公园
如果持票观众购买的是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击剑馆、奥林匹克公园网球中心、奥林匹克公园射箭场、奥林匹克公园曲棍球场等竞赛场馆中任一场次的比赛门票,均可持当日有效门票进入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游览。
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虽然处于奥林匹克公共区内,但属于独立的公共场所,不能凭奥运会比赛门票进入,需要另行购买门票。
开、闭幕式门票可转让
开、闭幕式门票可以合法进行转让。购票人转让开、闭幕式门票必须经过北京奥组委书面批准,并按程序办理。北京奥运票务中心自2008年7月开始受理开、闭幕式门票转让,一直持续到开、闭幕式开始前3天停止办理。而且开、闭幕式门票只可以转让一次。
比赛因故取消可申请退票
如果某一场比赛因故取消,持票观众可以在奥运会后申请退票。申请退票的观众必须将被取消赛事的门票连同一份亲笔签名的退款申请表邮寄给北京奥组委,邮寄日期不晚于2008年10月31日,以邮戳为准。奥组委不对退款支付任何利息,同时也不受理持票观众放弃观看比赛或因个人原因无法观看比赛而提出的退票申请。
特别提示
1.在2008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24日为期17天的比赛期内,持票观众可以凭奥运会门票,在票面载明的日期当日(可延至次日凌晨4时)免费乘坐北京市域内公交车和地铁(不含郊区县公路客运、机场快轨线)。
2. 乘车时,观众必须向驾驶员或乘务员(站务员)出示奥运会门票,接受验票。如果观众在同一天持有多张门票,需要留出足够的时间往返于各个场馆,保证行程并完成安检和检票。
观众使用摄像机、录像机或声音设备或任何其他设备记录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图像和声音等只能被用于私人的、家庭的、非商业目的,不可以出售、许可使用、转播、出版或商业性地展出它们。郑重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人民网――奥运频道”、“人民网――《**报》”、“人民网”的关于奥运的报道(含文字、图片及音视频),除签署人民网奥运内容专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禁止转载、使用(包括已取得常规新闻授权的网站),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65368446联系。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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