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徐博)记者1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江苏、天津、浙江、上海、山东、广东等6个省份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6.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部分产品车架/前叉强度不合格;部分产品地面距离指标不合格,可能在转弯时造成脚蹬或骑行者足趾触地,导致车辆失控;部分产品鞍座调节夹紧强度不合格,骑行者重心会产生偏离,造成失控;部分产品最高车速超标。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另据记者1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对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等3个省份18家企业生产的23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4%。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