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8-11 04:5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济南8月10日电(记者董振国)为防止高考招生中出现乱收费行为,山东教育厅近日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各地、各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严禁收取入学保证金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山东省规定,各高校招生章程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各高校发布的有关招生、考试信息,不得任意更改和擅自解释。严禁录取工作未开始就向考生寄送通知书和收取入学保证金的行为,杜绝恶性竞争,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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