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据新闻晨报报道一个内部分工明确的盗窃团伙,由“观察哨”负责踩点,由“行动组”实施盗窃,最后由“营销部”负责销赃。他们总是在夜晚至凌晨时间出没于各大网吧,不是为了过网瘾,而是伺机对那些昏昏欲睡的“网虫”实施盗窃。
得逞后还顺手牵羊盗走停在网吧外的车辆。近日,徐汇法院对该团伙作出判决,主犯曾素军、李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及3年6个月。
曾素军等人都是外地来沪青年,平时经常到各大网吧踩点,发现大部分顾客在网吧内停留的时间都较长,尤其到了后半夜,多半都会趴在电脑台前小睡。这被他们认为是下手的好时机。于是专门选择在凌晨一点左右进入网吧,留一人在楼下望风,其余人在同伙的掩护下伺机窃走睡觉顾客的手机。得逞后,这伙疯狂的盗贼又用携带的液压钳将顾客停在网吧门口的电动车或助动车车锁钳断,将窃得的手机和车辆销赃后挥霍殆尽。
今年2月16日至3月4日期间,曾素军等人单独或分别结伙在本市肇嘉浜路等10余处网吧内外,窃得手机3部,电动自行车10余辆,电瓶7只,燃气助动车3辆。3月,曾素军等人在一处网吧内再次伸出贼手时被警方人赃俱获。警方顺藤摸瓜,将这个盗窃团伙一网打尽。
法院认为,曾素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分别结伙盗窃他人财物。其中曾素军参与盗窃价值达20000余元,李南参与盗窃价值达2500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记者郭文通讯员 徐蓓丽 李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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