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丁力辛记者周远)从省法院获悉,我省法院系统已执行8件涉及地震灾区案件,维护了灾区群众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汶川地震发生后,省法院就执行涉及地震灾区案件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对涉及地震灾区的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在法定期限内必须执结,或者将款项执行到位。
按照要求,有关法院纷纷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涉及地震灾区执行案件快执快结。文安县王某不履行调解协议,拖欠四川省绵竹市客户戴某货款1.8万元。在地震中,戴某家中的房屋全部倒塌,戴某返回原籍和重建家园都急需资金。为此,戴某向文安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文安县法院在5月19日接受此案后,当即组织人员执行,并于5月24日为戴某追回全部货款。
切实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履行法律义务,用实际行动关爱灾区群众,是相关法院在执行涉及地震灾区案件中的一个着力点。在涉及地震灾区案件中,如查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相关法院还积极筹集专项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