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2日电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过去在参与选举活动时,曾透露台检方将侦办“大尾”被告,未料如今他却成为特侦组“最大尾”被告。特侦组如何侦处“大尾”被告,办案的一举一动都将被高度检视。
特侦组正式以贪污被告身份传讯陈水扁,全案因陈水扁的特殊身份,争执两年不休,也成为岛内蓝、绿阵营政治人物互杠、互斗的最佳素材。
检方希望在陈水扁卸任后案件能回归常轨。
台检方面侦办机要费案,曾依“贪污、诈欺取财罪”起诉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人,检察官陈瑞仁在起诉书中表明陈水扁的犯行,“俟其经罢免或解职后再行诉究”,这就是说,陈瑞仁认定陈水扁涉贪污。
报道说,在特侦组接办机要费前,陈水扁于2006年8月7日、10月27日两度接受侦讯,陈水扁有关秘密“外交”的辩解被以“纯属虚构”驳斥。在陈瑞仁充满布局的侦查下,陈水扁所涉犯罪纹理已清晰可见,除非特侦组推翻起诉书的核心认定,否则只有起诉陈水扁一途。
目前,机要费案案号归档在特侦组主任陈云南“天”股之下,由陈主导,但采协同侦查模式办案。报道说,对于侦查领导人级被告,台检方选择的办案方式可被理解,重点是检方正侦查“最大尾”的被告,成为特侦组成立两年多来最重要一役。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