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8月13日电(记者任元俊、王炤坤)中国人寿“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启动暨新产品上市会议”12日在山西太原举行,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中国农村小额保险项目正式进入试点阶段,也宣告首批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小额保险产品同期在九省面市。
此次推出的“中国小额保险第一款”系列包括四款个人险、三款团体险,除此之外,还有两款小额贷款产品,一共含九个产品。该系列产品将于8月中下旬,在广西、甘肃、黑龙江、山西、江西、湖北、河南、青海、四川等九个省份开展试点销售,并将逐步在全国推广。
据中国人寿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农村小额保险在产品设计上,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价格低廉。农村居民的各项发生率(意外伤害和死亡发生率)要高于城市居民,但小额保险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因而最终费率水平比市场现行类似产品低20%左右,农民买得起。二是保额较低。低保额将直接降低保险费水平,符合农民的支付水平,农村小额意外险和定期寿险保险金额在1万元到5万元之间。三是保险期间短。此次推出的全部是保障型产品,并以短期险为主,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满后自主灵活地决定是续保还是选择其他产品。四是条款简单明了,核保理赔手续简便。
我国农民居住分散,保险意识薄弱,支付能力低,如何使农民愿意购买保险、买得起保险,是我国也是世界小额保险面临的共同挑战。小额保险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具有稳定社会秩序、安定农民生活、积累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整体效应和综合效能。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开展小额人身保险的经验证明,在缺乏社会保障体系的农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方式,具有较强的市场生命力。这些国家的成功实践,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此次试点工作得到了保监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保监会将在监管费减免、放宽销售渠道和销售资格的限制、放宽预定利率限制等方面对中国人寿予以大力支持。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