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导购,曾经被当作一种比较流行时尚的购物方式,如今却江河日下,消费者在电视购物时遇到的是无尽的麻烦。
日前,记者接连接到投诉,称在通过电视导购时遭遇欺骗。一位曾有过电视导购经验的魏小姐透露说,电视导购存在着骗人的行为,良心甚感不安的她最后选择了离开,并向记者揭露了其中的内幕。
新买手机无法开机 福建漳州的张先生在家看电视时,看到某知名主持人代言的一个手机广告。“名人做的广告,所以就相信了。”随着电视广告不断播放,这款腕表手机新颖的外表让张先生很是心动,当即按照广告上的电话订购了一款腕表手机。
6月20日订货,24日手机到手。按照货到付款的方式,张先生当即支付了1680元,再加上邮费等总计1710元。
没想到,腕表手机使用了两天竟然就“罢工”了——无法开机。张先生说,接线员曾告诉他,厂商承诺7天包换,15天包退。向对方反映了手机状况后,接线员让张先生直接与厂商联系。接下来的沟通也很爽快,厂商表示他可以将此产品寄回,收到产品当即退款。张先生立即按照厂商所说,将手机寄给厂家。然而等厂家打电话给他时,却表示收到手机时,时间已过了15日的退货期。
无独有偶,安徽安庆的吴小姐也反映,今年6月16日,吴小姐看到电视导购的广告后,订了一款“瑞士”牌手表,共花费2179元。“后来拆开才发现,送到的手表并不是我订的那款。”随后吴小姐也要求退货,但她将手表退回后,却没了音信。
“电视导购存在欺骗” 对于电视导购中投诉率高的问题,曾经是电视导购一员的魏小姐直言,“很正常,无论是电视导购还是电话导购,乃至一些网购,有的就是为了骗钱。”她甚感良心不安,不再从事电视导购行业。
魏小姐曾做过一年多的电视导购,销售过书包、手机等各种商品。她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公司有500多人,公司每天都要进行“洗脑”,教员工如何勾起客户的消费欲望。
魏小姐说,先要对产品进行一番“海吹”,甚至谎称该产品曾得到什么样的奖项,并承诺可以退货等,“其实这些产品价值低廉,国内生产的,会告诉你是中外合作。价值几百元的手机,会买到两千元以上。”
一旦对方买了产品,曾承诺的免费维修甚至退货等,就成了空头支票,即使把货物退回也是石沉大海,厂家能拖就拖。
法律监管有缺陷 记者随后与上海消费者协会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可以凭借相关发票及证据,到上海市消协举报,他们将对涉嫌企业予以查处。
消协提醒消费者选择电视购物时应注意: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的效果,应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商品信息,并结合自身需求,有选择、有目的地购买商品;要了解商家的注册地、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及凭证,以便产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有专家认为,电视导购诈骗屡禁不止,和目前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监管部门取证难、监管难不无关系。据了解,现行的《广告法》于1994年颁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广告发布还是广告违规行为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而电视导购是新兴事物,其过程有电视台参与,因此工商部门只有在电视台发布信息上进行拦截,但对于一些打“擦边球”的广告,法律有时无法触及。(郭宇)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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