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湖南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曾涛(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案件。该案法庭将定期宣判。
被告人曾涛,男,43岁,湖南省桃源县人,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湖南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因涉嫌受贿、贪污罪,2008年1月10日经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3月至2007年12月,被告人曾涛利用担任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总院院长和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67万元、美元4万元、港币32万元(其中索贿人民币143万元、美元5千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此外,被告人曾涛还被指控犯有贪污罪。2003年至2004年,被告人曾涛利用担任设计院院长的职务之便,采取与外单位签订假外委合同的形式,个人贪污50万元,并与他人共同贪污124.831508万元,个人实得40万元。(作者:文/文军罗小确图/罗小确) (来源: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