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汇报,旨在为自治县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提供“第一手”材料。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开始启动,通过5年的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平稳,“长阳模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
2003年、2008年两次进中南海给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和吴仪汇报,并得到领导的高度肯定。2007年被国务院八部委命名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先进县并受到表彰,县人民政府授予政府工作创新奖。
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成效体现在“三高一低”:一是参合率进一步提高。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时参与人数仅有234841人,参与率为66.13%,2008年参与人数达到328319人,参与率达到94.43%,除去常年外出打工举家外迁不回原籍参与外,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比2003年净增加93478人,上升28.3个百分点。二是受益率进一步提高。2007年全年共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院病人15190人次,住院率达到5%,比2006年上升1.5个百分点。共补偿住院医疗基金1213万元,住院补偿比例34.57%,比2006年的30.02%上升4.55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住院补偿比例31.6%高3个百分点,人均补偿额786.79元,比2006年的624.21元净增加162.58元。从2007年开始,自治县又启动了大病二次补偿和慢性病门诊补助,其中二次补偿249人,补助基金104500.00元。慢性病门诊补助35人次,补助基金2万元。此外,还对特殊人群予以特别关注,卫生部门配合民政局、残联对贫困精神病人100例进行免费治疗,支出基金10万元,对1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治疗,支出基金7.5万元,全年基金使用率99%。三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普遍建立健全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三级医疗审核制度、合管办工作人员查房制度、病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公示制度,5大监管制度;全县共投资200多万元建立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系统,实现网上实时监控,实时审核结算、实时汇总和信息实时查询;进一步细化了管理方案,将原来的分段按比例报销调整为按医疗机构级别不同实行单比例报销,并相应提高报销比例。四是医疗费用水平降低。全县2007年平均住院费用2275.83元,比2006年的2194.26元仅上升4%,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上涨幅度最小的一年,扣除物价因素5%,实际下降1%。2008年上半年住院平均费用为2191.39元,在2007年基础上下降3.84个百分点。
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5年,农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比例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前的40%下降至2007年的10%;孕产妇死亡率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前的76.75/10万下降到2007年的0死亡;婴儿死亡率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前的16.12‰下降至2007年的8.43‰;人均期望寿命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前的72岁上升至2007年的74岁。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县级财政卫生投入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前2002年的1333万元增加至2007年的2278万元。卫生部门固定资产由2002年的6887万元增加至2007年的10889万元。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长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突出,模式堪优,办法可行。通过近5年的实践探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将一些好的经验和作法固定下来。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是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立法工作中,要注意做好过细的工作,提高立法水平:一是要将目前的条例初稿印送给省、市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二是进一步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使条例文本更加完善;三是要及时请省人大民族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帮助修改。
根据自治县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安排,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将提交明年年初召开的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明年上半年将正式出台。(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刘光红)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成勋)